疲劳的危害有哪些 疲劳生百病
疲劳是万病之源。疲劳是指因过度的体力或脑力劳动引起劳动能力下降的现象。疲劳一般分全身疲劳、个别器官疲劳、智力疲劳和技术疲劳4种。
全身疲劳
主要因全身参与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所致,表现为全身乏力、不适、疲惫、肌肉关节酸痛、以及懒动等疲倦感和作业能力明显下降,错误增多,动作迟钝不协调,以至打瞌睡等。
个别器官疲劳
常发生在仅需个别器官或肢体参与的紧张作业,如抄写、篆刻、打字等,它与全身性疲劳区别在于疲劳发生在局部,一般不影响其他部位功能。
智力疲劳
主要长时间从事紧张的脑力劳动所引起的第二信号系统活动能力降低,表现为头昏脑胀、全身乏力、瞌睡或失眠、易激怒和肌肉松弛等。
技术性疲劳
常见于脑力与体力并重,且神经精神相当紧张的作业,如驾驶汽车、火车、飞机、操作半自动化机器、收发电报,以及电子计算机荧屏前操作、写作、阅读过度等。
这类疲劳常并有全身疲劳、个别器官疲劳和智力疲劳特征,其表现视劳动时体力与脑力参与的比重而异。如卡车驾驶员疲劳时除全身乏力外,腰酸腿痛为常见;而无线电收发报员、半自动化作业操作工和文秘人员等,则以头昏脑胀、瞌睡或失眠为多见。
疲劳是机体功能暂时性障碍,属正常生理反应,起一种防止机体“过劳”的预警作用。因此,在劳动或学习过程中,当出现疲劳现象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否则会引起“过劳”。
疲劳一般能通过休息或睡眠得到恢复,若仍难以恢复,表明机体已经过劳,向你出示黄牌警告,应引起充分重视。
过劳是疲劳得不到消除,如长期工作紧张、超负荷作业是产生过劳的主要因素。休息不好、睡眠不足、过量饮酒、吸烟、滥用兴奋药物,也是促使过劳的原因。过劳往往是疾病的前奏。
有资料证明,在过劳的人群中约有1/6的人易发生心血管系统疾病,其余的人主要表现为操劳过度综合征,即精神上经常处于紧张状态,并感到工作上有沉重压力,长期下去能导致食欲不振、便秘、神经过敏,有时伴有心功能异常、消化功能减弱和失眠等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