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钱逃走的人怎么办?
一、如果欠钱逃走的人怎么办?
欠钱的人跑了,有下列办法让他还钱:出借人可以依法收集能证明欠款事实的相关证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借钱不还起诉怎么判决?
1、借钱不还引起的纠纷被法院受理后,法院可能会判决原告胜诉。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经人民法院审理查证应当还款的会依法判决还款。
2、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法院可能会判处借款人还款、也有可能不会。
借款后不偿还,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不影响法院判决,债权人提供证据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法院会判决债权胜诉。
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债权人可以在2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借款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发现借款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再申请执行。
三、民间借贷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起诉程序具体为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诉状、以及相关材料,法院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纠纷的决定,若决定受理需要下发受理通知,案件的原告在接收到通知之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案件的受理费,然后法院会排期开庭。
1、当事人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1)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②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
(1)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2)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4)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对于欠钱逃走的人怎么办这个问题,答案是可以通过起诉或者是宣告失踪的程序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向债权人发出支付令。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