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最高判几年缓几年
一、缓刑最高判几年缓几年
缓刑最长五年以下。
《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判缓刑是否当庭释放最多判几年
如果是判缓刑,一般都是当庭释放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完全自由了。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考察机关批准。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同主刑条件一致。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比如遵守会客规定,迁离居住城市要报告,定期汇报自己的相关活动,同时不可以触犯新的罪名,犯以上条款将会撤销缓刑的。
《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案底应该几年能撤销
缓刑案底不能撤销。具体如下:
1、缓刑不是免除刑事处罚,案件的底部不能消除,缓刑与免除刑事处罚的区别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不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相反,在缓刑考试期间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
2、此外,在缓刑考试期间违反法律情节严重的还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案件记录是个人刑事犯罪记录,缓刑仍有可能在一定时间内执行原判决,因此案件记录不能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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