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被告出示假证据犯法吗
一、劳动仲裁被告出示假证据犯法吗
若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劳动纠纷解决的仲裁程序中,故意编造虚假证据的情况,根据民事法律规定,这些捏造的证据将无法得到仲裁委员会的认可,进而可能导致其面临败诉的不利局面。在刑事领域,如果其行为严重到触犯相关刑法条款,则将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项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劳动仲裁被驳回还能再申请吗
再次提出申请的问题基于法律相关条款,在劳动仲裁案件被司法机构驳回之后,通常情况下无法进行二次仲裁程序,但仍有权寻求人民法院的援助。
值得注意的是,当产生劳动纠纷时,当事人必须有义务通过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未能成功或达成和解协议却未按期执行,则可选择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请求;若仍不愿接受调解或调解失败,或是虽调解成功,但签订的和解协议未能按照约定予以履行,此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将作为优先选择的仲裁机构。对于仲裁结果持有异议的一方,法律赋予其权利,除了本法规特别规定的情况之外,都拥有向法定司法机构——即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的资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之中,如果任何一方有意捏造并出示虚假证据,依据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法规,这类证据将无法得到仲裁委员会的认定,进而有可能使得申请人在仲裁案中败诉。更为严重的是,倘若此类行为已经构成了刑法上的犯罪,那么相关责任人将会面临刑事追责。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各方都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持诚信原则提交真实可靠的证据,通过公正、公平的途径来解决劳动争议问题,从而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