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n+1怎么办
一、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n+1怎么办
关于辞退员工的"n+1"经济补偿规定如下:
1.以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为依据,每满一年即给予该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若员工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满一年进行计算;
3.如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将首先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结束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其中,"n"代表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1"则因为公司未能提前1个月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额外给予的一个月通知工资。若员工无过失,根据其工作年限,每满1年就可获得1个月的工资补偿,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不足1年,则按照1年计算;若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便能得到半个月的工资补偿。辞退是企业结束员工聘用的一种方法,表示企业出于某些原因需与员工解除人力资源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辞退员工补偿什么时候给员工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文规定,辞退补偿金于解除合同之时起计,应以十五日为界,在这期间内发放至员工手中。雇主有责任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结之日起十五天之内,向离职员工颁发解除或断绝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并且在同一时间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给该员工。
关于经济补偿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其计算方式是基于劳动者在现就职公司所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假设雇主在辞退员工之前没有提前一个月进行告知,那么他将视作违法行为,必须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给该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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