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试用期签三年合同可以吗
一、三个月试用期签三年合同可以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试用期间应设定在三个月以内,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限应当在三年或者更长时间内。
具体来说,对于劳动合同时限在三个月至一年内的情况,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劳动合同时限在一年至三年内,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至于三年及以上的固定期限以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则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从上述规定来看,贵司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三年期的合同属于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试用期并未超出六个月的上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三个月试用期不交社保违反劳动法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定规范的。在此期间,员工可与用人单位展开积极沟通,请求对方对其社保进行相应的补缴处理。如若单位仍然不予执行,则员工享有权利自行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试用期三个月不给钱不合理。劳动者依法享受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且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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