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签放弃补偿协议怎么办
一、公司让签放弃补偿协议怎么办
在法律层面上,员工自愿放弃经济赔偿金是被视为合法行为的。
举例来说,若有经过员工亲自签名的书面承诺书存在且该员工无法提供充足证据来证明其在签署此份承诺书时受到雇主的欺诈或威胁,那么这纸书面承诺便可被视为员工真实意愿的表达,具有合法有效性。
即便员工日后对此产生异议,雇主亦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让签自愿加班协议是否有效
为了规避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纠纷,许多公司在雇佣劳动者时会与其签署自愿加班协议。
在此种情况下,若厂家在进行加班安排之前已经与劳动者达成了协商共识,并且劳动者对此表示同意,且厂家能够按照法规标准为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那么这样的做法并无不妥之处。
然而,若是由于某种外界压力迫使劳动者不得不签署这种协议的话,那么这无疑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任意强迫劳动力进行额外的工作时间,倘若必须延长工时,则需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切勿强行要求加班,而且对于用人单位所提出的加班要求,每名劳动者均享有拒绝的权利。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让签放弃补偿协议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