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该去哪里
一、劳动仲裁该去哪里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应该前往隶属于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办理相关事宜。该委员会下属的劳动仲裁科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首先,致力于妥善解决劳动争议事件,包括处理由于用人单位开除员工、解除员工雇佣关系、辞退职工以及职工辞职、自动离职所引发的纠纷。
其次,负责处理因实施国家关于薪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所引起的争议。
再者,妥善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过程中所引发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同时,还需指导各街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此外,该科室还负责为本地区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员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鉴证服务。
最后,该科室还负责为本地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雇员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鉴证服务。除此之外,该科室还需要完成上级部门交付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吗
特此告知,在处理劳动纠纷的过程中,有时间期限是必须引起注意的。
根据相关法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规定为一年。
也就是说,自您知晓或应知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那日开始算起,仲裁时效就会启动。
然而,不论是您向对方当事人提请主张权益,还是向相关机构寻求法律援助,亦或是得到对方明确承认并愿意承担责任,这些行为都可能会造成仲裁时效的中断。
只要出现这样的情况,仲裁时效便会从这时起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该去哪里”,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