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丧葬费领取流程是怎样的
一、退休职工丧葬费领取流程是怎样的
通常情况下,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并成功领取到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在离世后,赡养他们的家人并非领取丧葬费用,而是根据相关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为了顺利实现领取手续,其亲密家属应首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死者的死亡证明文件;接下来,将包含死亡证明文件、身份证明书以及职工本人所持有的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资料汇总整合后,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领取相应的补偿金;紧接着,该保险管理机构会对此类申请进行严肃且认真的审核工作;待所有流程结束,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将把丧葬补助金发放到申请人(即死者亲人)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退休职工被判刑缓刑期间可否享受退休待遇
根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中的明确指示,退休职员如被判定有拘役、有期徒刑乃至更严重的刑罚或是接受劳动教养,在服刑期或是劳动教养期间,其原本应享有的基本养老金将暂时停发。
然而,缓刑并不属于此类情况。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退休职工丧葬费领取流程是怎样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