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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写工资多少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13 阅读: 68次

一、合同没有写工资多少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当劳动合同并无具体工资标准约定时,其效力得以保持,仅在特定条件下才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首先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导致对方在未能真实表达意愿的情形之下签订或修改了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对自身的法定义务采取免责措施,或者排除了劳动者应享有的权益;

最后,劳动合同若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也将面临无效的命运。

对于未明确约定工资标准的新招聘员工,其劳动报酬应当依照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如若缺乏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未对此作出规定,则应实行同工同酬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合同没有写明违约金,违约了如何办

合同没写违约金违约了需要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没有写工资多少是否属于无效合同”,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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