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一、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在办理离休手续时,您将需要以下相关资料文件:
(1)出示退休证明的原始文件;
(2)领取离休申请表格;
(3)提交您的社会保障卡;
(4)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5)请您所在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单》,需为一式三联形式。
对于因疾病而需提前办理离休的情况,则需预先撰写精炼的病退申请,且该申请中务必包含“本人自愿申请办理病退”的明确表述,同时需由申请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指纹印章。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办理退休手续流程怎么走
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是先由退休人员填写相关退休审批表格;然后由单位将职工的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等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就享受退休人员的身份;最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并依法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哪些材料”,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