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迟迟不开庭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迟迟不开庭怎么办
根据我国现行条例规定,劳动仲裁程序通常在开庭后的45个自然日内做出最终裁定。
若开庭后,仲裁员发现双方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共识或满足某些特定条件,他将会按期发布裁决书。
在此过程中,任一方如对裁决结果表示异议,均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在劳动仲裁开庭现场因故未能出席,该申请人可以被视为主动放弃仲裁申请;而被申请人未合理地解释其未能参与仲裁的原因,仲裁处则可视其为缺席决策。
此外,仲裁庭必须在开庭前五日将开庭时间及地点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方面在存在必要且合法的理由的情况下,可以在开庭前的第三天提交延期开庭的请求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待其批准后执行。
关于劳动仲裁的申请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申请人需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原先的劳动局)内部的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申请劳动仲裁,正式受理案件时需要携带如下文件资料:
两份仲裁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副本和证据清单各两份,同时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但在北京地区,仅需提供公司名称即可)。
其次,在递交上述文件后,仲裁委员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接受仲裁申请的明确回复,其后会安排双方提供证据材料以及给予对立方答辩机会。
接下来是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庭将对各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仲裁委员会将制作裁决书。
劳动仲裁程序的全周期一般为六十天,并对裁决书不服的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申请仲裁过程中,申请人可选择不聘请当地律师代理事务,而寻求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并撰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
此外,即使处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间,也并不影响申请人寻找新的就业岗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后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仲裁后补缴社保的流程可以带上裁决结果以及工资条或者银行转账流水去社保站要求公司进行补缴,但是属于个人补缴的那部分,个人也得补缴;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迟迟不开庭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