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一、申请仲裁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仲裁裁决作出后,如企业未能按照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履行相关义务,劳动者可在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结束之日起两年内,向有权受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及相应材料,请求对裁决事项进行强制执行。
接下来,人民法院将依据裁决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手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强制处理。
对于那些拥有履行能力却故意不予履行的企业,如果其行为恶劣,已经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那么该企业就可能面临刑事法律责任,即涉嫌“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罪”。
同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属于应尽之责。
然而,由于某些用人单位的疏忽或其他原因,没有给劳动者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保,并且因为这种行为涉及的社保种类众多,无法通过社保经办部门全部予以及时补充办理,这样一来使得劳动者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因此,当出现上述问题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申请仲裁是什么意思
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和法院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功能。
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申请仲裁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