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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保密协议又成立公司可以申请保全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10 阅读: 79次

一、员工违反保密协议又成立公司可以申请保全吗

在法律的框架下,企业亦具备向司法机关申请财产保全的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乃属于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本质上是指在民事纠纷尚未启动审判程序之时,即在原告提起诉讼前或者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后,通过法院对被告可能处分的财产或发生纷争的标的物采取限制性措施,以确保未来的生效裁判得以顺利执行或排除可能出现的财产损失风险。

在诉讼活动中,财产保全可分为两种情形——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该机制是指,在一方当事人主动起诉之前,法院有权应另一方当事人,即所谓的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部分财产实施强制性的保护手段。

要想实现诉前财产保全,须同时达到以下四个条件:

(1)紧急情况的存在(如蓄意转移财产、或者面临即将倒闭的困境等);

(2)启动财产保全程序需经利害关系人主动申请;

(3)财产保全程序需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以及

(4)申请人需要依照法院指令提供适当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担保、房地产担保、保险保全、及金融机构开具的保证书等。

其次,关于诉讼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相较于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属于当案件进入审判流程之后,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致使判决的执行变得困难,甚至无法执行时,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抑或是依据职权采取的,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实施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同样,要实现诉讼财产保全,须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存在某种特殊原因(如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引起判决难以执行或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等);

(2)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亦可由法院依职权进行;以及

(3)法院可依法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员工违反保密协议要承担什么责任

1、违反保密协议首先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又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雇员违反保密协议很可能同时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

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雇员承担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违约的雇员支付违约金。

2、行政责任: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也可能构成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任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违反保密协议又成立公司可以申请保全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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