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申请撤销裁决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后申请撤销裁决怎么办
自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之申请起,经审查核实,若判定当事人提出之申请所依赖之理由确属充分,则应在批准的期限内(即两个月经历日),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所颁布的《关于我国仲裁机构所作出之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我国仲裁机构所作之仲裁裁决,倘若其裁决内容超越了当事人于仲裁协议中所约定的范畴,或并非当事人先前申请仲裁的事项,且以上事项与仲裁机构最终做出的裁决可以分离,人们法院可受当事人之权益促动,在查实事实真相之后,裁定撤销该超材料部分。
至于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之裁定,当事人不得就此提起上诉,亦不可申请再审。
假使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撤销后,当事人有幸选择订立新的仲裁协议以处理纠纷,或是向拥有权限的法院提起诉讼两种途径来进行纠纷解决。
2、拒绝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经过人民法院仔细审查未发现仲裁裁决具备法定可被撤销的异议理由,应在接手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之日起的两个月以内,作出拒绝申请的裁定。
对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拒绝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力进行上诉。
仲裁裁决的撤销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据仲裁裁决所确立的权利和义务自动履行。
如果未能自动执行仲裁裁决的结果,权利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3、要求仲裁庭重新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后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仲裁后补缴社保的流程可以带上裁决结果以及工资条或者银行转账流水去社保站要求公司进行补缴,但是属于个人补缴的那部分,个人也得补缴;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后申请撤销裁决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