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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辞职公司有赔偿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09 阅读: 59次

一、自己辞职公司有赔偿吗

倘若自我请辞之情形下,公司是否应当进行赔付,这需依据要求辞职的具体缘由予以审定:

如系因个人原因自主提出辞呈,依照现有的法律条款,用人单位可据此酌情决定是否予以经济补偿或相关赔偿;

然而,若由于用人单位违背了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致使劳动者出于无奈而不得不选择离开,如乙方被公司克扣薪资、未能按时足额发放薪水、未经许可擅自增强工作压力、禁止员工适当休假、强制员工加班、未尽义务为员工缴纳足够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则用人单位理应按照既定规定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这类补偿通常设定为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的若干倍数,例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者,即可领取相应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而未满半年的则按半个月薪水计算。

至于赔偿金部分,则是以全部克扣款项的0.5倍至1倍为准。

值得指出的是,在司法实际操作过程中,尽管员工可能以个人原因申请辞职,但在后续的诉讼请求中主张经济补偿时,通常很难得到裁判机构的支持。

因此,员工必须提供切实证据证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方能成功获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己辞职公司是否有赔偿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自己辞职公司有赔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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