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的员工如何仲裁
一、被辞退的员工如何仲裁
劳动仲裁程序通常划分为以下四大环节:
申报当事人、查阅受理、仲裁筹备以及进行仲裁审理。
首先,第一步是当事人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类文件和证明资料。
其中,申请人需在仲裁申请书中明确阐述如下几个重要事项:
(1)提供劳动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职业、所在的工作单位以及住址等;
(2)详细列出用人单位的各项基本信息如名称、所在地以及其法人或主要领导人的姓名、职务等;
(3)主张的具体仲裁请求及其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所有用于佐证观点的相关证据以及其出处、见证人的姓名以及居处等。
若实在无法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申请的,可选择以口头方式提出,但必须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录在案,并及时通知到对方当事人。
其次,按照规范,当收到满足条件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同意受理或者拒绝受理的决议。
接着,对于已经做出同意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应在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建仲裁庭展开工作。
最后,仲裁庭务必于开庭前五日将开庭时间、地点正式通知到双方当事人;倘若当事人有合理理由需要延迟开庭,可以提前三天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审理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被辞退的员工如何获得赔偿金
被辞退的员工获得赔偿金,应当基于合法理由。若属于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两倍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合法,员工不能获得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第四十七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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