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加班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仲裁加班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首先,我们应明确的是,在进行劳动仲裁之前,必要的先决条件是具备完整的劳动合同。
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并无特定要求必须持有厂证或记录加班的文件,但如果这些文件缺失的话,还是应当考虑使用考勤卡或是电子考勤表格来替代。
此外,我们还需注意收集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中的证据:
第一个是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条,若无法获取,代替之以银行发薪流水亦可。
这样便能准确地计算出应得金额;
其次是用来支持劳动仲裁的各类证据,包括:
1.劳动力入职方面的证明,例如《入职登记表》、《聘任书》等等;
2.有关劳工工作内容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以及《员工绩效考核表》等等;
3.有关薪资协商及工作时间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收入证明,即《工资单》、《银行打卡记录》等;
5.劳工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工离职阶段相关的文件,例如《离职交接表》、《解雇通知书》、《辞呈》等。
判断劳动仲裁证据效力的标准如下: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主管部门依其权限自行制作的公文文书,比其他类型的书证具有更高的确信度;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测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注册的书证等,相较于其他形式的证据都具有更强的可信性;3.原件、原物的证明力优于复印件、复制品;4.由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相较于其他机构的鉴定意见具有更高的公信力;5.在法院主持下进行勘验时所形成的勘验纪录,相较于其他团体或个人组织进行勘验所得结果具有更高的可信度;6.原始证据应被推定为最具证明力的证据;
7.对于与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它亲密关系的证人提供的证据,其言论的证明力相对较弱;
8.应优先采信庭上做证的证人证言,而非缺席做证的证人证言;
9.当多个种类不同但内容相同的证据出现时,其中的一组比单独的孤立证据更具证明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仲裁加班费有胜诉的吗
加班费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有胜诉的可能性。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仲裁加班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