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金如何计算
一、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金如何计算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在职员工领取退休金方式及计算方法方面,两者实质上并无差别。
首先,我们来讨论每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
具体包括以下三部分: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基础养老金=(全市上个自然年中全体在岗职工月份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后每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其次,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退休时个人账户所存储金额总数除以相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年龄不同略有差异,具体数值分别为:
50周岁,195个月;55周岁,170个月;60周岁,139个月。
最后,考虑到制度实施前后缴费年限变动导致的影响,我们需要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其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市去年全年在岗职工月份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后每月平均缴费工资)÷2×制度实施前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1.4%。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去什么地方办理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后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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