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3800转正有多少
一、试用期工资3800转正有多少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通常情况下,只要试用期内的薪资待遇高于或等于转正之后的薪资待遇的百分之八十,那么它就是合法的。
至于何时能够转为正式员工,以及相对应的薪资待遇究竟如何制定,这需要您与雇主双方在上文中提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和谐商议并达成适当的协议。
在此我想提醒大家,签订劳动合同时还有几个重点需要关注:
1.劳动合同中涉及到的试用期应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平等协商决定,绝对禁止由任何一方强制设定;
2.对于劳动周期不满两年的合同,我们应该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适用的试用期。
例如,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半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而如果合同期限在半年至一年内的话,试用期则不应超过30天;
3.试用期应该包含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将其视为独立于合同之外的环节。
换句话说,只有当试用期结束后才能开始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只约定了试用期的长度,实际上这个所谓的试用期就是虚设的,这段时间应该被视为劳动合同的整个期限;
4.在任何情况下,试用期都不能被延长。
劳动者对于雇主的服务或者他们所提供的岗位感到不满意,或者觉得自己无法胜任相关的工作职责,是有权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
同样地,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试用期期间如发现劳动者并不符合录用条件,也是有权利解除劳动关系的,而且他们没有义务去尝试延长试用期来进一步观察劳动者的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试用期工资应当按照哪些标准支付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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