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三个月以上构成什么罪
一、拖欠工资三个月以上构成什么罪
遵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倘若存在某些特定的行为举止,导致一位员工连续三个月以上承受不公正的劳动报酬待遇,涉及金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之间,则这种情况达到了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门槛。
然而,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我们需要做进一步的解读。
具体来说:
(1)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支付一名员工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并且这个数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之间;
(2)既不支付多于十名员工的劳动报酬,而且这样的行为累积起来的应付工资总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针对这个问题,各个省、自治州、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进行深入探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出适合本地实施的具体金额标准,并向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相应报告予以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拖欠工资三年不给起诉可以吗
拖欠工资三年不给的,员工是不可以直接起诉的。
因为劳动者讨要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所以在进行诉讼之前,需要进行劳动仲裁,这是前置程序。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拖欠工资三个月以上构成什么罪”,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