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赔偿金计算怎么计算
一、离职赔偿金计算怎么计算
关于离职补偿金的具体算法如下所述:
倘若员工依法具有获得补偿之权利,依照其于本公司供职年限,每满一年即需为其发放一个整月的薪酬;若供职期间达六个月至不足一年,则视同一年份计入计算;而若是供职未满六个月的情况,对应的应支付给员工半数月度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至于在关键时刻,若员工有权获取加倍赔偿,那么也将以同样的标准来核算进行双倍赔偿的核算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离职赔偿金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职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职赔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首先,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赔偿,而离职赔偿金是针对劳动者离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
其次,离职赔偿金是劳动者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因此,离职赔偿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是对个人生存权、劳动权受到严重影响时的补助,与婚姻关系没有明显内在的必然联系。
同时,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规定显然仅明确列举了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两项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属个人财产,但同时也规定了所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均属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离职赔偿金应属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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