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时候年假没用完怎么办
一、离职的时候年假没用完怎么办
在劳动者向雇主提出辞职之时,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信件的形式通告该雇主。对于尚未使用完毕的年假,您有权利选择在即将离开公司之前充分利用这些假期。若当前雇主未能提供机会让您度过这些年假,在经过与您达成一致之后,您有权利自主决定舍弃剩余的年假,然而在此情况下,您仍然有权要求雇主支付以工资收入作为基数,倍数为三的年休假补偿金。
依据国家出台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之规定,当雇佣关系解除或者合同届满之际,假如您当年的年假没有用尽,雇主要负责计算哪些未使用的年假天数,并根据雇员当年工作时间,赋予相应的工资报酬。具体的核算方法是通过计算您本年度在公司度过的总天数除以365天,接着乘以折合后的全年应享有的年假天数,最后减去已经安排好的年假天数。若雇主已经替您安排了年假,并且实际享用的年假天数超过了我们刚才所提到的本次运算的应休息年假天数,那么就无需再进行扣除。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二、离职的时候要求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能拒绝吗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必须签订,而是需要企业和员工协商进行签订,企业也无法强制要求员工签订。因此,按规定员工对于竞业限制可以拒签的。
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劳动者,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职的时候年假没用完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