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额计算方式,主要依据为您在该公司服务的年数乘以当前的月薪资水平;
其次,如果由于疾病或非因工伤等原因而导致终止劳动合同的话,则经济补偿将根据在此单位服务的时间乘以当期的月工资再加上医疗补助费用为准(具体金额不得低于六个月工资,对于病情严重者可额外增加百分之五十的额外补偿,而对于极度严重者更可额外增加百分之百的补偿);
再次,倘若因为您无法胜任现有职位而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经济赔偿同样根据服务年数和当前月工资来计算;
最后,若因实际情况发生改变从而导致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经济补偿也会按照服务年限和当前月工资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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