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哪个赔的多
一、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哪个赔的多
在比较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中的诸多风险应对措施时,我们无法将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相提并论。实际上,工伤保险的赔付具有严格且明确的标准,通常情况下能够为受损害职工提供超过95%的报销额度。其主要功能不仅在于为遭受职业伤害之职工权益提供了有效保障,而且其支付范围除了医疗费报销外,还有诸如残疾津贴等其他形式的补偿费用。相比之下,商业保险则取决于所购买保险金额及保障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同等价格的保险方案中,其赔付比例或金额往往不及工伤保险。
然而,商业保险亦具备根据实际需求提升保障额度的灵活性,这意味着相应的赔偿责任也会随之增长。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是否可以兼得
不能。如果遭受工伤损害的职工购买了商业人身保险,而该职工伤残或死亡的情形同时符合商业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则受益人享有商业人身保险给付请求权,而不受其是否获得了工伤保险给付的影响。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两者性质不同,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相互取代。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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