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合同不同意变更公司怎样处理合法
一、无固定期合同不同意变更公司怎样处理合法
在未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范围内,企业不可擅自进行岗位变动及工资调减行为,除非事先征得劳动者的协商同意。
若在此类劳动合同执行过程中劳动者不愿接受新的岗位设定或不愿调整现有薪酬水平,需向所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判定该用人单位单方面的变更行为为无效。
以下即为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具体情形:
1.利用欺诈、威胁等手段,或者趁着他人处于危难之中,致使另一方在没有真实意志的情况下签订或更改了劳动合同;
2.在哪种情况下企业可免除自己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或者排除员工享有的权益;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相关的强制性规定。
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问题存在争议时,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进行裁断和确认。
如果劳动合同部分无效而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那么其余部分仍将持续有效。
若是确认劳动合同为无效,则相关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必须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补偿。
对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字,应该参照用人单位相似岗位或邻近岗位的劳动者所得到的劳动报酬作为参考标准来确定。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以适当修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
关于劳动合同的修订,需采用书面形式,且新版劳动合同需交给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各自保存一份。
如果因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从而给任何一方造成伤害,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合同签订条件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且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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