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带薪病假天数是多久
一、员工带薪病假天数是多久
依据带薪病假的规定,员工可享有3至24个月的医疗假期。
在员工因疾病或工伤无法继续工作时,将按照其参与工作年限及所在岗位的时间,对应批予相应的医疗期:
(1)从事工作年限不满十年者且在公司服务未满5年者,医疗期限为3个月;
超过5年但不满10年者则是6个月;
(2)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已逾10年并在5年内为公司服务者,医疗期限定为6个月;
如服务年限超过5年但在10年内者为9个月;
(3)而实际工作年限超过十年的且在该公司服务不足5年者,则享有的医疗假期为12个月;
如服务年限超过10年但在15年内者则获批18个月;
最后,在公司服务满20年的员工则可享受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员工带走企业客户名单是不是侵犯商业秘密
员工带走企业客户名单,如果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就是了侵犯商业秘密。
如果不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就不是侵犯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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