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要赔偿违约金吗
一、试用期辞职要赔偿违约金吗
在试用期限内,若有意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只需提前向用人单位告知并给予三日之宽限期即可,在此过程中,并不涉及支付违约金之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内,劳动者处于绝对自由的状态,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并不需要承担附加任何特定条件的义务。
用人单位不得以合同条文对违约责任的明文规定为借口,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作为代价。
然而,倘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未能按照正当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且对该用人单位造成或可能造成某种程度的经济损失,则该用人单位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请求劳动者做出一定数额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辞职要赔偿吗
1、试用期未满就被辞退,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属于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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