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可以辞退吗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可以辞退吗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样是劳资双方协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如若雇员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相关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其劳务关系,且不需要支付给雇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此外,用人单位按照如下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既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或是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来进行处理,同时还需为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1)患上疾病或因意外事故受伤,经过固定疗程治疗后仍无法胜任原本工作,也不可从事公司另行指定的其他职位;
(2)劳动者被证实无法履行现有职责,调动岗位之后仍然无法胜任;
(3)由于客观环境的巨大改变导致劳资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究竟应当如何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调整的问题,应当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充分的协商,但却无法取得共识。
如出现上述任意一种情况,将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形有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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