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个人所得得税标准
一、工资个人所得得税标准
按个人收入所得额度分级计算的个税税率制度如下所示:
首先,当每月总收入在未超出1500元以及未达到1455元的范围内,其适用的税率为3%;
然而,若每月总收入介于1500元与4500元之间,或者在1455元与4155元之间,其适用的税率则为10%。
其次,当每月总收入在4500元至9000元之间,或者在4155元至7755元之间,其适用的税率是20%。
接着,当每月总收入在9000元至35000元之间,或者在7755元至27255元之间,其适用的税率是25%。
另外,当每月总收入在35000元至55000元之间,或者在27255元至41255元之间,其适用的税率是30%。
最后,当每月总收入在55000元至80000元之间,或者在41255元至57505元之间,其适用的税率是35%;
而对于每月总收入超过80000元,且大于57505元的情况,其适用的税率为4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工资个人所得税如何扣的
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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