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赔偿怎么计算
一、辞退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赔偿怎么计算
倘若用人单位在未提前30日向员工通知解雇事宜的情况下进行了处理,若此时情有可原且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明确规定的某项条件的话,单位便应当对该员工作出额外的补偿,具体来说,即为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赔偿款。
除此之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位还需向该员工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其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根据该员工在公司内累积服务的时间长度,每满一年,单位需按照当时的标准向该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而对于在公司内服务满半年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则按照一整年来算;
若是服务期短于半年的员工,则仅需获得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3年
1、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依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和工资而定:
(1)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2)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支付;
(3)不足6个月的,按半个月支付。
2、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违法辞退的,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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