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受伤需要赔付哪些费用
一、因工作受伤需要赔付哪些费用
工人因公受伤可享有的赔偿包括:
1.医药费用。
工伤职工必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如情况紧急,可立刻前往附近诊所。
治疗所需费用须符合医保目录和住院标准,方可由社保基金承担。
治疗非工伤引起的病症,则无法获得工伤医疗优惠,应依照基本医疗规定处理。
2.住院餐补。
工伤职工可享有原单位的单次70%出差餐饮补助标准作为住院餐补。
若需前往异地就医,交通及住宿费用需由原单位按出差标准报销。
3.误工费(即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人因工伤或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康复治疗的,原薪水福利保持不变,由原单位按月发放。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2个月以内。
此期限后仍需治疗者,可继续享用工伤医疗优惠。
4.护理费。
因工伤导致自理困难的工人,在停工留薪期间,护理问题由原单位负责解决。
已被鉴定出伤残等级并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者,可得生活护理费用,其标准根据病情程度分为三级。
该费用按年度地区职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因工作受伤需要赔付哪些费用
因工作受伤的,需要赔付费用如下:
1、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
2、构成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因工作受伤需要赔付哪些费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