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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员工离职怎么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14 阅读: 93次

一、正式员工离职怎么处理

若员工因企业违约或个人伤害而主动离职,企业应予以赔偿。

具体情况包括:

(一)企业存在未按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

(二)经与企业协商达成共识,员工自愿离开公司时,企业亦需支付相应补偿;

(三)员工因工作受伤而被迫离职,企业需支付补偿金及相关费用。

如果员工自行决定离职,以下两种情况企业可免予经济补偿:

(一)企业无过错的前提下,员工个人提出离职申请;

(二)由于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此离职能获得此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正式员工被辞退赔偿几个月

辞退补偿金一般会在职员离职之后的半个月之内发给职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赔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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