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几年一签
一、公司合同几年一签
关于劳动合同时长的具体年限设置,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也就是说,对于劳动者与雇主而言,双方可以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
对待每一个员工,雇主可以选择一年年签一次劳动合同,这都是基于自愿公平的原则。
然而,当签署第三份合同时,根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如劳动者愿意,他们有权利依照该法规的第14条规定,要求与雇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来说,在试用期间,员工的薪资待遇不能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基准线的80%,且必须确保这个薪水水平不会低于雇主所在地区所设的最低工资限制。
如果试用期内的实际收入低于此基础的80%或最低工资标准时,雇主要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即需补足余下的部分;
若雇主未能及时履行以上义务,那么他将需要按照未支付部分的50%-100%来向员工支付赔偿费用。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涉及到劳动合同期超过三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那么试用期则不应超过一个月;
而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长达三年以上并且属于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类型,在这种情况下,试用期最长也不能超过六个月。
在同一给定的企业中,同一位员工可能会被多次录用以完成不同的工作任务,但他/她的试用期只能被安排一次。
同样地,对于那些以完成某项特定工作任务为有效期的合同或者是合同期限不到三个月的情况,均不应设定试用期。
在正式实施的试用期中,它会包含在劳动合同本身的期限之内。
反之,如果劳动合同仅仅简单提及了试用期的存在,那么其实这个试用期并不真正生效,相对应的,这段时期将会被视为整个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签劳动合同几年一签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
同时,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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