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仲裁流程
一、广州市劳动仲裁流程
1. 递交仲裁申请:
仲裁程序的启动需由当事人提交书面形式的仲裁申请书,且应根据被申请方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2. 仲裁受理机制:
在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与否的决定。
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予以受理,则需立刻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五日内将提起仲裁的申诉书副本送达到被申请人处;
而若决定不予受理,则需详细解释其不予受理的理由。
3. 开庭审理程序:
政务庭应当提前五天左右,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明确开庭日期及地点。
如有任何无正当理由的不出庭或未经政务庭正式批准的中途退出法庭现象,对于提出索赔的申请人,其申诉自动丧失,而被申请人则可获得缺席裁断的机会。
4. 仲裁调解原则:
政务庭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须先进行调解工作,在此过程中,在查清证据真相的基础之上推动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政务庭应有责任依据该协议内容起草调解证书,调解证书自送达当天起生效;
然而,如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政务庭必须迅速作出裁决。
5. 仲裁裁决权威性:
政务庭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断,应当从劳动仲裁委收到仲裁申请之日开始,确保在四十五日内结案。
唯因案情复杂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需得到批准,方可延期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做出裁决之后,应起草仲裁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如对仲裁决定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有权向上诉法院上诉;
如十五日后仍无人上诉,则裁决书立即产生法律效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首先,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其次,仲裁庭应当首先调解劳动争议,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然后,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最后,仲裁庭作出终局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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