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办丧葬费要什么资料
一、去办丧葬费要什么资料
(1)自然人亲自办理事项为:
出具死亡证明文件、完成户口注销流程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明示火葬经过并获取火化证以及火化费的支付凭证、提交已故亲人的身份证件、社保卡及持有其生前缴纳的养老金的存款账户或者银行卡、提供负责处理各项事务的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与遗体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若是法定继承人们(包括父母、伴侣和孩子)与其逝者的关系在户口注销证明中未能确切体现出来的话,则须额外提交由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需详细注明关系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等信息)。
在此过程中,法定继承人均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手续。
(3)涉及将农村居民转变为城市居民的情况下,如遇逝者,尚需要前往其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机构填写四份经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丧葬费到什么地方办理
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去世后由国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
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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