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员工工资怎样去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员工工资怎样去支付
停工留薪期的员工工资支付方式为: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且支付的标准是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的。
因为法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医疗期工资怎样去支付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疾病教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是多数地方对于医疗待遇的最低要求,有些地区另有地方规定。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规定是什么
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规定是: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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