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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重大过失追偿比例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2-21 阅读: 114次

一、雇员重大过失追偿比例是什么

雇员重大过失追偿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在雇佣关系中,雇主作为组织管理者,通过对生产经营流程的设计和管理,对雇员进行支配,实现其利益,其获得的收益远大于雇员获得的报酬。雇员的行为受雇主的支配,具有依附性,雇员实为雇主创造经济利益,故在雇员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形下,雇主追偿权的比例不应超过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重大医疗过失是指什么

重大医疗过失指医疗过失行为情节严重,需要在12小时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下列行为,被认定为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什么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雇员重大过失追偿比例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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