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人跑了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人跑了怎么办
劳动仲裁人跑了,指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指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指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逃避执行的,可能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二、怎么追加劳动仲裁请求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申请追加劳动仲裁请求;
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怎么仲裁劳动关系
就劳动关系申请仲裁的,需要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公司住所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且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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