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饭店老板不给、工资如何处理
一、私人饭店老板不给、工资如何处理
饭店老板不发工资的处理方式:
1、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2、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与饭店解除劳动关系,要求饭店支付拖欠工资与赔偿金等。
3、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有欠条的,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二、老板少给我工资如何处理
如果老板少给工资的,可以向老板索要。
我们首先可以与老板协商,如果能够协商成功那是最好。如果协商不行,我们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使用童工不给工资的如何处理
首先使用童工是违法的,我国禁止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童工是不能与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因此不存在童工工资的问题。但是如果单位违反雇佣了童工后不发工资的,该童工可以要求单位补偿自己的损失,这种补偿的量相当于平常所说的“童工工资”。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私人饭店老板不给、工资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