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期限多长时间
一、劳动诉讼期限多长时间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期限为一年。
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一年的期限期间还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在有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工人的劳动报酬很多到年底才结算;还有些劳动者为了维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一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不敢主张权利。如果都适用一年的仲裁期间,不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期间的限制。”
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情况,则没有维系劳动关系这样的顾虑,因此作出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的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诉讼的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劳动诉讼的追诉期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诉讼是没有追诉期的,只有仲裁期限。
其次,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期限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从中止期限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期限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诉讼是没有追诉期的,只有仲裁期限。
其次,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诉讼期限是什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期限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期限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
从中止期限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期限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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