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不服怎么起诉
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不服怎么起诉
1、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的办法是: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那么在受理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2、劳动仲裁有的条件包括申请期限;申请仲裁的争议需是劳动争议;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受不受理职务侵占吗
劳动仲裁是不受理职务侵占的。
面对职工职务侵占的行为用人单位是可以报警,用法律去追究的,劳动仲裁是解决与劳动者之间矛盾与纷争的,不适合用于解决职务侵占。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条件如下:
1、申请仲裁主体不合格;
2、争议的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3、不属于受案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4、仲裁申请已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5、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申请人即不是劳动仲裁的当事人也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仲裁不予受理不服怎么起诉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