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加班被辞退的如何处理
一、因不加班被辞退的如何处理
因不加班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可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双方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对于单位的加班安排劳动者可以拒绝;
如果单位以此为理由辞退劳动者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因拒绝加班被公司辞退该如何维权
拒绝加班被辞退,是不合法的,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除法定的加班情形外,员工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单位不得强制员工加班。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继续回单位上班;或者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不得拒绝的法定加班情形如下: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三、哺乳期被公司辞退,要如何处理
哺乳期被公司辞退的,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面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但是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而被辞退的,则单位不足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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