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劳动者权利的有哪些
一、不属于劳动者权利的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1、平等就业的权利;
2、选择职业的权利;
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享有休息的权利;
6、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依法享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劳动者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劳动者权益:休息休假;取得劳动报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其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如下:
(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三)平等自愿。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四)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五)诚实信用。就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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