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批辞职还可以撤回吗
一、公司已批辞职还可以撤回吗
公司已批辞职一般是不可以撤回的。辞职行为一旦做出,在用人单位同意之前,劳动者可以变更或者撤回,但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做出同意的决定,劳动者就不可以再反悔了。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受到欺诈、胁迫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公司注册批准前可以撤销吗
公司注册未完成前可以撤回申请。
一、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章程;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其他登记机关需要的材料。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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