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就业协议是不是能约定违约金
一、签订的就业协议是不是能约定违约金
签订的就业协议不可以约定违约金。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或者有商业秘密需要劳动者保守的情况下,才可以约定违约金。而毕业生就业协议并未约定对大学毕业生进行实际的就业培训和大学毕业生实际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问题,用人单位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说是无效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违约金和定金是不是有上限的规定
违约金、定金是有上限的。
违约金的上限是不得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超过30%的部分,法院可以予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少。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与减少或者增加的。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签订的就业协议是不是能约定违约金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