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上班工资如何计算
一、疫情期间上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者在疫情期间上班,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照常发放;如果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工资照发;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上班的,则按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来发。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二、如何计算工伤工资福利
计算工伤工资福利的办法:如果职工接受工伤医疗而停工留薪的,按照其原工资福利待遇来计算,即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该停工留薪的期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出国工伤工资要如何计算
出国工伤工资计算应按所在国家有类似工伤保险的,按照所在国的工伤保险政策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所在国没有工伤保险的,按照国内的工伤保险政策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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