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迫员工辞职的员工可以采取什么方式维权?
一、公司强迫员工辞职的员工可以采取什么方式维权?
公司强迫员工辞职的的,员工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后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可以单方辞退职工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公司可以单方辞退职工的法定条件: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造成严重影响等;
(五)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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