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能随意安排员工待岗
一、公司是否能随意安排员工待岗
公司不能随意安排员工待岗。如果企业生产经营并不困难,且员工没有待岗意愿的,企业让员工待岗是不合法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签订《待岗协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公司调岗员工不同意是否有补偿
公司给予员工调岗,如果员工不同意,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需要给予补偿,而是有前提条件的。
对于合理合法的调岗,员工不同意,公司不需要给予补偿。如果公司调岗不合法,员工可以拒绝,如果员工拒绝,公司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
调岗是对劳动合同重要事项的变更,应当协商一致,除了以下几种情形外,单位不具备单方调岗的权利:
一、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调岗。
二、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的调岗。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此时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调整岗位等劳动合同内容。
此外,很多单位的劳动合同里约定了单方调岗权,需要注意即便约定了单位具有单方调岗权,调岗也至少要符合: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
总之,调岗应当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如何算工资
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应当区分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分别按照至少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三倍、二倍、一点五倍的标准来算加班工资。如果单位为休息日加班的劳动者安排补休的,则不需要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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