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岗降薪员工不同意,公司要赔偿吗
一、换岗降薪员工不同意,公司要赔偿吗
换岗降薪员工不同意,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调岗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不同意而主动离职的,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公司调岗员工不同意是否有补偿
公司给予员工调岗,如果员工不同意,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需要给予补偿,而是有前提条件的。
对于合理合法的调岗,员工不同意,公司不需要给予补偿。如果公司调岗不合法,员工可以拒绝,如果员工拒绝,公司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
调岗是对劳动合同重要事项的变更,应当协商一致,除了以下几种情形外,单位不具备单方调岗的权利:
一、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调岗。
二、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的调岗。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此时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调整岗位等劳动合同内容。
此外,很多单位的劳动合同里约定了单方调岗权,需要注意即便约定了单位具有单方调岗权,调岗也至少要符合: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
总之,调岗应当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应支付哪些赔偿
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是违法行为。公司应当与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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